全院学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6年八桂川缘助学金1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推荐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于10月24日10:00前将1.申请表(附件3参考附件6)、2.感谢信(附件7)纸质档交到2C302,将电子档发送3315475689@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8-87124217
答疑群:1087630530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