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本次设置助学助管员岗位1名,主要从事教学辅助、科研辅助、实验支持、学院日常事务及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6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二)专业要求和名额
专业要求:085901(土木工程)、083300(城乡规划学)
招聘名额:1名
(三)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6. 能够服从学院工作安排。
三、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教学组织、科研辅助、实验管理、学生事务及学院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6月1日—6月8日)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6年6月8日以内,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及相关成果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cxy@sicau.edu.cn,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助学助管员”。
2、资格审查(6月9日—6月11日)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
3、面试考核(6月15日—6月18日)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开展考核工作,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5、结果公示
招聘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合格后,按相关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由学院负责日常管理,并与学院签订1年服务协议。聘用人员按劳务关系进行管理,不建立劳动关系。协议期内,不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购买商业保险。协议期满后,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离职或解聘情形,学院将及时向学校人事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六、薪资待遇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待遇标准原则上按4.8万元/人/年(含商业保险费用)发放,并按规定缴纳商业保险。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7124710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