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5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主要为2023年、2024年立项的项目,其中2023年立项的项目务必申请结题。2025年立项的项目,如实施顺利、成效显著,可申请结题,学院将严格审核,组织答辩。
二、结题流程(项目团队)
2025年9月19日前,将纸质档结题材料提交至2C302,电子档结题材料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提交至院科创中心邮箱2329452416@qq.com,并将返回的电子档结题材料于9月22日前上传至教务系统。
1.提交项目结题表(纸质档、电子档)
纸质结题表提交至学院行政办公室,电子档结题表(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由项目负责人上传教务系统。
操作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一三大计划项目一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
2.提交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纸质档、电子档)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步骤同上。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3.提交项目总结报告(自然科学类提供,纸质档和电子档)
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
4.核校并确定项目成员排序
指导教师和项目成员须严格遵照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大小,进行项目成员排序。系统填报的成员排序务必与结题表相一致,教务处审核以系统排序为准。项目成员可登录教务系统查看个人排序情况,项目结题锁定后不再对成员排序进行调整。
三、结题答辩
结题答辩安排另外通知。
四、注意事项
1.各参与本次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请项目情况变更。
2.未尽事宜,以学校教务处的相关规定为准。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