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曹云忠
成员:申琼、张凌青、付刚、张敏、张丽丽、甘露、李星苇
秘书:王显江
二、拟接收人数:2023级、2024级在读学生人数的20%以内。
三、转专业条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中规定的条件。
四、接收考核方式:若申请转入人数少于拟接收人数,则不进行笔试;如果申请转入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依照转专业前必修课平均成绩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接收。
五、评分标准
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50%+笔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1位小数点)。
六、笔试及时间和地点:笔试为常识性测试题,考试时长:30分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次转专业QQ群号:681555253。请所有拟专业的同学参加此群,进群后修改群名片,格式:专业班级+姓名+学号。
八、公示
确定接收转专业学生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反映,地点:学院行办2C311,联系电话:028-87124710。纪委监督:028-87298657,联系人:付书记。
九、上报学校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报学校审核。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