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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院各团支部、全体团员: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校学发〔2024〕20号《学生奖励及评选方法》文件精神、校团发〔2025〕5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校团发〔2025〕3号《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学生会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4-2025学年团内评优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参评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良诚信记录;

2.学习成绩:①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②自然年度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或重修;③上学年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各项荣誉称号参评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理论学习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团支部本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学习内容紧扣时事热点、专业特点,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能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

2.组织机制健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

3.支部建设成效好。能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风浓,支部成员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二)优秀共青团员

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等次(附件2)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2024年3月1日-2025年3月31日)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20小时

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30%(含),研究生参照此成绩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学业成绩进行要求。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等次(附件2)。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

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30%(含),研究生参照此成绩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学业成绩进行要求。

(四)优秀青年志愿者

成为注册志愿者,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自然年度无重修补考记录。2024年3月—2025年3月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0小时(原则上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其他国家、省级平台记录需提供证明进行认定)。

(五)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30%,且无补考、无重修记录;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六)院级荣誉称号评定

经学院团委研究决定,拟结合本次校级团内评优工作,参考学校相关评优条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开展院级相关荣誉称号评定。

五、组织实施

项目

校级名额

备注

五四红旗团支部

6个

等额推选,奖金1000元/个

五四标兵团支部

0-1个

从拟推五四红旗团支部中遴选向学校推选,奖金1500元(奖金与五四红旗团支部不累加)

 

优秀共青团员

每个小班团支部(含研究生班支部)按符合条件进行推荐,严格排序

支部间可调剂;

严格排序,全院拟推校级140人;

详情见“各项荣誉称号参评条件”

 

 

优秀共青团干部

每个小班团支部(含研究生班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支部间可调剂、部门间可调剂,两类间不可调剂;

小班团支部与学院推选人严格排序,团支部拟推校级57人,团学组织拟推 校级31人;

详情见“各项荣誉称号参评条件”

学院主要依据工作贡献度和服务认可度等在团学组织中对学生主要干部予以遴选不超过31人

 

 

优秀青年志愿者

优秀青年志愿者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向所在小班团支部提交申请材料,团支部汇总上报学院,学院根据申请人志愿服务时长和服务表现择优推荐

 

严格排序,学院拟推校级18人;

详情见“各项荣誉称号参评条件”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不超过5人

严格排序,校级已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本次仅推荐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1.“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各小班自主申报(附件1),研究生(附件3);

2.“优秀共青团干部”各团支部可申报1-2人只有团支部书记、班长兼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才能参评(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附件3),请务必做好排序

3.“优秀共青团员”各小班同学满足条件,都可上报,请务必做好排序

4.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不重复获评

5.证明材料电子档与拟评汇总表一起上交;

6.此次评优相关答疑QQ群:905517158

(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最终确定名单,公示结束后,获得校级荣誉的个人或团支部(院级荣誉不需要录入),在学工系统填报-班主任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同时需将评优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六、日程安排

项目

截止日期

内容

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补录

4月2日

未在学工系统和智慧团建录入的需进行补录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

4月3日

学生会推选,由分管主席汇总电子档申请表提交至jianchengxueban@163.com

五四红旗团支部

4月8日

各小班推选,由团支书填写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拟评汇总表、五四红旗团支部相关材料,纸质档由班主任签字;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电子档,由团支书汇总整理同拟评汇总表一并打包发送相应邮箱: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对应纸质档交至团委学生会办公室(2c302)处,电子档发送到1914956533@qq.com;

优秀青年志愿者对应纸质档交至学生会办公室(2C302)处,电子档发送到2859425893@qq.com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青年志愿者

七、注意事项

1.各支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2.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奖项申报、审批等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弃权。

3.本评优文件依据校学发〔2024〕20号《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拟定,参评基本条件按该管理办法执行,未尽事宜按校团委《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见校团委网站)要求处理。

附件:

附件一 建城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拟评汇总表

附件二 2024-2025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三 2024-2025学年拟评优秀个人和集体汇总表(研究生)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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