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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4年秋期新增新发展团员发展通知

时间:2024-11-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校团发〔2024〕16 号)、《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团发〔2024〕15号)、《关于2024秋季学期新增团员发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第二轮新增团员发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及名额

本次团员发展共20个名额,在本科生各团支部、团学组织中推荐产生其中,2024级发展名额不低于 60%:

  1.2024级各团支部推荐0-1人;

  2.其余各团支部择优推荐0-1人;

  3.团学组织择优推荐0-2人。

  剩余名额倾斜给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个人。

  二、推荐条件

 各团支部按照基础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学院结合所收材料同年级同专业综合考察后,确认最终发展名单。

24级团支部推荐条件:

(一)发展标准

1.政治思想上先进。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道德品行上先进。主动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

3.执行纪律上先进。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规违纪处分。

4.提交入团申请书,且递交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以入团申请书日期为准)。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其余团支部推荐条件:

(一)基础条件

1.递交入团申请书满6个月(2024年10月8日前)且递交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以入团申请书日期为准)。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

3.2023-2024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居班级前50%,必修课及推荐选修课无挂科补考记录,思政课成绩原则上为优良(平均分80分以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4.主动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

(二)破格推荐条件

在校期间担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班级的学生干部且表现突出者,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且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动员、学习

团支部、团学组织在开展推优工作前,须集体学习《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及本通知。

(二)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书记通知本支部团员及申请人召开推优大会。

2.申请人进行自我陈述。

3.民主测评:支部到会团员(须达团支部团员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对申请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

4.考察推荐:得票数占参会人数1/2以上者进入考察推荐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须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并充分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后,确定团内推荐结果,并进行排序。

5.公示:经班主任认可的推荐结果(含排序)需在团支部内公示1天。

6.提交材料: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相关材料证明。

7.审核推荐:122日前,学院团委对拟推荐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推优顺序按照积分细则评定(附件5)(24级除外),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发展团员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并记录在案,构成违纪的,由学院、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2.本次入团推荐工作由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成员监督。各团支部应提前将开会时间报给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

3.团支部推选会议,团员参会人数必须达团支部团员人数4/5以上,实行一人一票匿名投票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得票数占参会人数1/2以上者方进入推荐。

4. 团支部推荐人员时,不唯票数论,须综合考察平时表现,充分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注意听取班级同学的意见,确保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不允许出现私自拉票等违纪行为。

5.投票结果需在团支部公示1天(特别提醒:需提交已有排名的公示截图)。

.提交材料及时间节点

24级团支部:

1.团支书填写纸质版《新发展团员民主评议记载表》(附件2)122日下午16:20-17:30地点2C302

2.被推荐人填写电子档《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24级)》(附件4),由团支书汇总、核验无误后提交学院团委。

3.小班公示截图。

 

其余各级团支部:

1.团支书填写纸质版(附件2)122日下午16:20-17:30

2.被推荐人填写电子档《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由团支书汇总、核验无误后提交学院团委

3.相关证明材料(附件6)电子版

4.小班公示截图。

各支部122日下午18:00之前将电子档文件汇总压缩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发至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负责人邮箱(1767820373@qq.com)(注意以团支部命名,若团支部无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也应发送邮件说明)。逾期视为无推荐名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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