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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团支部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10-1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团支部: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党引导动员人民群众贡献智慧力量、创造美好生活、实现 奋斗目标的生动实践。为响应国家号召,经学院同意,学院团委志愿者工作部为完善学院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促进学校志愿服务事业长远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时间

各团支部自行选择时间在学期内开展

二、志愿者

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志愿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乡村振兴、为老服务、关爱少年儿童、阳光 助残、环境保护、文明实践、卫生健康、应急救援、社区 治理与邻里守望、节水护水、文化传播与旅游服务、法律服务与禁毒教育和其他领域等。

四、志愿服务开展要求

1.各团支部根据团支部志愿活动申报流程与服务地进行对接,了解其志愿需求,设计志愿活动,提交相关材料;

2.志愿服务活动须符合志愿服务的五大要素:志愿性、组织性、付出劳动和时间、非报酬性、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须以团支部的名义开展;

3.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可结合中国青年志愿者官微发布的宣讲团公告和志愿服务专项活动公告开展,参与中国青年志愿者官微发布的宣讲团和志愿服务专项活动,经中国青年志愿者主办方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电子版志愿服务证书;

4.鼓励各团支部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五、团支部志愿服务活动评分细则及奖励

1.评分细则参考附件5;

2.每学年全院评选优秀志愿服务团支部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一个,并颁发证书。

六、二课赋分

1.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须向学院团委志工部提出申请(申报流程详情请见附件1) ,根据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情况赋分:2020级——2小时1分,不满2小时不计分;2021级、2022 级、2023级、2024级——2个小时0.5分,不满2个小时不计分;

2.寒暑假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予申报二课赋分;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委员会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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