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全院同学: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24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校团发〔2024〕16 号)、《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校团发〔2024〕15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启动2024秋季学期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范围及名额
本次团员发展共18个名额,在本科生各团支部、研究生团支部、团学组织中推荐产生(2024级新生不发展),每个团支部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需明确排名);团学组织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需明确排名),且不与团支部推荐名单重合。
二、推荐条件
各团支部按照基础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学院结合所收材料同年级同专业综合考察后,确认最终发展名单。
(一)基础条件
1.递交入团申请书满6个月(2024年10月8日前)且递交时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以入团申请书日期为准)。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
3.2023-2024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居班级前50%,必修课及推荐选修课无挂科补考记录,思政课成绩应为优良(80分以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
4.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2023年第19期至2024年第10期),上一学年青年大学习个人完成率高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5.主动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条件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工作程序
(一)团支部动员、学习
团支部、团学组织在开展推优工作前,须集体学习《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及本通知。
(二)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书记通知本支部团员及申请人召开推优大会。
2.申请人进行自我陈述。
3.民主测评:支部到会团员(须达团支部团员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对申请人进行逐个投票表决。
4.考察推荐:得票数占参会人数1/2以上者进入考察推荐环节。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须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并充分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后,确定团内推荐结果,并进行排序。
5.公示:经班主任认可的推荐结果(含排序)需在团支部内公示1天。
6.公示无异议,由团支书填写《新发展团员民主评议记载表》(附件2),被推荐人填写《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4),由团支书汇总、核验无误后提交学院团委。
7.10月15日前,学院团委对拟推荐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参考积分细则(附件5)),择优推荐并予以公示。
团学组织提名推荐流程参照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务必高度重视发展团员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并记录在案,构成违纪的,由学院、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2.本次入团推荐工作由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成员监督。各团支部应提前将开会时间报给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任丽频13980240859)。
3.团支部推选会议,团员参会人数必须达团支部团员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实行一人一票匿名投票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得票数占参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者方进入推荐。
4. 团支部推荐人员时,不唯票数论,须综合考察平时表现,充分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注意听取班级同学的意见,确保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不允许出现私自拉票等违纪行为。
5.投票结果需在团支部公示1天(特别提醒:需提交已有排名的公示截图)。
6.请各团支部书记于10月10日下午16:20-17:30将本支部拟推荐人选的《新发展团员民主评议记载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团委发展培养部负责人处(2C302);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4)电子版按要求命名,于10月10日下午18:00之前汇总压缩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发至团委组织建设与发展指导中心负责人邮箱(1767820373@qq.com)(注意以团支部命名,若团支部无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也应发送邮件说明)。逾期视为无推荐名额。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
陶俊冰:19938042295 任丽频:13980240859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