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4】83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申报对象: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本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在蓉全日制2025届本科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1500元/人一次性发放,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予以重复补贴。
二、申报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学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毕业生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复印件(请务必到银行开通金融功能,并自行转账测试)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于10月10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件1)手写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2C302办公室,将附件2《2025届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发送至邮箱2992538535@qq.com。申请表和汇总表以“姓名+专业班级+求职创业补贴”命名。
1、申报毕业生信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或“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能查询到本人信息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申请表(附件1)背面。
(3)本人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复印件。
2、申报毕业生信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或“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未查询到本人信息的,除提供(1)(2)(3)材料外,还需根据申报类型,准备以下其中一类证明材料。
第一类:低保家庭毕业生
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社会(民政)事务部门出具的低保家庭证明材料。低保证明需包含申请补贴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注:
(1)证明材料需注明“低保”或“最低生活保障”字样,并注明政策认定有效期或年审信息,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
(2)证明材料载明人员中应包含申报毕业生本人,申报毕业生不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的载明人员,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在同一户籍且具有直系亲属关系,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不在同一户籍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可由申报毕业生本人出具书面承诺。(申报人签字盖手印)。
(3)低保证明载明人员非申报毕业生直系亲属但对其存在法定抚养义务的可由申报毕业生出具书面说明(申报人签字盖手印),补贴申报时(申报学年当年或毕业年度)须处于政策认定有效期。
第二类: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人社或就业服务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明确注明毕业生为零就业家庭成员。补贴申报时(申报学年当年及毕业年度)处于“零就业家庭”认定有效期或证明出具当时状态须为“零就业家庭”认定有效状态。
第三类: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
注:
(1)证明材料中需注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字样,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并明确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有效期或当前认定状态。
(2)申报毕业生名字不在证明材料载明人员中,但与证明材料中载明人员在同一户籍且具有直系亲属身份的,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不在同一户籍但与证明材料载明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可由申报毕业生本人出具书面承诺((申报人签字盖手印))。
(3)补贴申报时(申报学年当年及毕业年度)处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有效期或证明出具当时状态须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认定有效状态。
第四类:残疾毕业生
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的第三代残疾证(卡)信息页面复印件或《残疾证》或《残疾军人证》复印件(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未持有残疾证(卡)的需提供县级及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学生本人《残疾证明》。
第五类: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由申报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提供生源地或户籍地街道(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社会(民政)事务部门出具的申报学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证明材料需注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有效期或出具证明时当前认定状态,以上信息须处于本学历就读期间。
第六类: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无法提供贷款合同的可使用电子网签页面截图,截图需要载明贷款时间、贷款人、获批时间等主要信息。
(2)毕业生本人在学期间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主要信息页面,页面需载明贷款时间、贷款人、获批时间等主要信息,不能提供贷款合同可提供相同载明信息的电子网签截图。
(3)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人为学生家长的,需提供户籍证明。以上材料需带有“国家助学贷款”字样,不得以模糊化用语代替。国家助学贷款核准批拨日或贷款期信息须处于本学历就读期间。
附件1 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 2025届本科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
负责老师:车亮亮
电话:028-87124217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