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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关于举办2024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团支部:

根据《党校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22〕58号)和校党校有关工作要求,学院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深入理解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明确责任使命,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推荐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的共青团员2024年9月16日之前);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政治觉悟高,对党忠诚,有强烈的入党意愿,入党动机纯正,能够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无违规违纪行为,自愿参加此次党校学习,自愿遵守党校各项规定。

3.上一学期各项成绩(必修和选修)合格,且必修加权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同年级同专业前50%(有特别突出表现者、对校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经学院认定,条件可适当放宽),无补考、重修记录。党建办将对成绩进行核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该生资格且名额不再候补。

三、推荐名额

本科毕业年级各团支部推荐0-1名,本科2021级(5年制)及2022级各团支部推荐1-2名,本科2023级各团支部推荐2-3名。研究生团支部共计推荐4-6名。各级党、团学生组织共计推荐4-6名。经团支部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做好排序),同时结合党支部考察意见,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本次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流程为: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注重听取班主任、导师、指导教师意见)——团内(学生组织)公示无异议(含对推荐人员的排序公示,经学生组织推荐的不参与团支部排序,但均须参与团支部民主测评)——报党支部,结合党支部考察意见,由党委审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

2.请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务必听取班主任、导师、师生党员及群众意见,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推荐人选须政治思想素质好、成绩优良、综合表现突出,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名单上报后如出现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增补。

3.团支部民主测评及推荐由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党支部监督。各团支部应提前将开会时间报给对应党支部,请各党支部在小班召开民主测评会时派驻班党员或监察员到场监督团支部推优工作,研究生团支部参照执行。

参会人数须达团支部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位团员均需要对参与推选人员进行表决,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并立即宣布投票结果,未到会人员不得参与投票,得票数占参会人数2/3以上者进入考察环节。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并充分征求班主任、导师、指导教师意见后,确定团内推荐结果。

4.推荐结果(含排序)需在团支部公示,团员民主评议记载表(附件3)需按规定签字确认后上交(班主任不便签字的,出示班主任同意上报的电子截图于纸质版提交时出示)。

5.请各团支部书记于9月19日18:00将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电子文件发至各专业学生党支部负责人的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3)(注意以团支部命名,若团支部无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也应发送邮件说明),团员民主评议记载表(附件2)9月19日21:00交至各专业学生党支部负责人处,逾期视为无推荐名额。若有疑问,请咨询各党支部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3。

特别提醒:党校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周五下午、工作日中午集中上课,无特殊情况均不得请假,拟推荐学员的学习和工作若与党校学习时间有冲突的,建议不推荐参加本期党校。

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统一解释。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委员会分党校

        2024年9月18日

 

  • 附件【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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