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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03-16 作者: 来源: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点击:

     2016年度《学科建设双支计划》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后补资助、层次资助两个类型。教授、院级专项等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0日(星期三)24:00,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星期四)18:00。请各中层单位按照新修订的《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校发[2016]3号)文件,精心组织,按时将教师申报材料(双支计划个人申报表、个人后补助清单、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

     雅安校区:雅安校区综合楼317室;

     成都校区及都江堰校区:成都校区1教619室;

     三、申报要求

     (一)后补资助

     1.后补资助申报在科技管理处网站“科技综合管理系统→科技成果录入”中进行填报。成果时间范围为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成果。

     2.已申报2015年科技奖励并已通过审核的成果、通过科技处组织的成果鉴定及获奖成果不需再填报和提供成果复印件;其它新填报成果,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标注申报人姓名(英文学术论文请将校内参与人员姓名全部以中文标注出来,以便审核)。

     3.被SCI、CSSCI和CSCD收录的论文成果不需提供收录证明(SCI、CSSCI和CSCD数据库最新期刊源已集成在系统中);EI、ISTP、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成果,需提供相应的收录证明。

     4.在“科技综合管理系统→科技成果管理”中,点击“个人后补助清单”按钮,打印由系统生成的《个人后补助清单》,并汇同成果复印件交所在中层单位统一报送。

     (二)层次资助

     1.层次资助申报在“科技综合管理系统→双支计划管理→层次申请”中进行填报;申报时,选择申请层次及符合层次条件后,在列表中对所列出的获奖成果、学术论文、审定品种(产品)、授权专利、在研科研项目等进行勾选,完成个人层次申报表填报;确认无误后选择“操作”下拉列表中的“上报”,完成申报。

     2.以学术称号、获奖成果完成人、项目首席专家或主持人、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或协作专家及站长作为层次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科技综合管理系统→双支计划管理→层次申请管理”中,点击“操作”列表中的“打印个人申请表”选项,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双支计划个人申报表》,本人签字后连同成果复印件交所在中层单位统一报送。

     四、特别说明

     1.本年度新修订的《学科建设双支计划》(校发[2016]3号)(附件1)对部分层次条件、限额人数、资助金额及成果后补助均有所调整(附件2),请各申请人根据新修订文件进行申报。

     2.请在系统中先录入成果信息,完成后补资助申报后,再进行层次申报。

     3.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注意事项(附件3)。

     具体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蒲海波,0835-2882422 刘扬,028-8629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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