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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组织2024届毕业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24-04-17 作者: 来源:院党委办公室 点击:

学院关于组织2024届毕业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2024届毕业生:

请各毕业班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事关学生的政治生命,请毕业班班主任、班委及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学生须如实、规范填写《登记表》,避免影响本人毕业后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等关系个人发展的事宜。

2.学院拟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3:00在2C307召开2024届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培训会,请每个班派2名班委(须为负责组织小班该项工作的班委)参加,会后,请毕业班通过组织班会等途径强调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好填表指导和内容审核工作。

3.《登记表》每人一份,请班级及时组织开展学生自我鉴定、班组鉴定并填表,请以小班为单位逐一审查核后收齐整理,于5月6日上午12:00前交到2C309党委办公室,学院组织统一检查后会根据毕业生填写情况返回修改、重写(原则上只反馈一次),检查合格的学院填好意见后交至校区所在学工部门复查、交学校盖章。(修改、重写后提交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写要求

1.毕业生要对自己负责。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拟好草稿后再按照要求填写,保证字迹工整,清晰整洁。

2.学院班主任和党委办公室老师会尽到对每一位毕业生的指导审核责任。班主任负责对毕业生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组织进行自我鉴定,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学院负责对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进行复审并规范填写院系意见,确保内容客观真实,语句通顺,字迹工整。

3.除“学院意见”和“学校意见”栏外,其他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

三、注意事项

1.各毕业班要认真安排此项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请使用统一发放的《登记表》,如需更换重领联系学院党委办公室车亮亮老师。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8-87124217;工作联系人:党委办公室 车亮亮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

                                              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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