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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3-09-14 作者: 来源: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点击:

各学生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 号)、《四  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3〕4 号)等文件精神,为  做好我院 2023-2024 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切实做 好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 资助政策。

二、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 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低保边缘人口、残疾学生、事实无 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 药致贫的等。

三、有序组织申请认定工作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9 13-14 日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组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督察组

 

 

 

 

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评议组

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 长为副组长,人数一般为 7— 13 名(需单数

②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③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 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 方式告知)并报学院备案公示 3 个工作日

2

9 14 日

12: 30

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 定宣讲及业务培训会

学院党委办资助负责老师,各 小班班委,2023 级小班班助

 

 

 

3

 

 

 

9 14-15 日

 

 

评议小组收集本班学生的《四 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 效,连同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 佐证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 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证 明)一起交班级认定评议组。

4

9 15—20

小班开展评议工作

①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四

 

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申请表》。

②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 小班评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督察员到场全程监督。

③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 ”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 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 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 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 值。

④评定结果于班内公示不少 1 个工作日。

 

 

5

 

9 25—27日

 

 

 

学院审核、公示、复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 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 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 个工作 日。

6

9 26 日

小班同学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可 度测评

认可度低于 80%的,责成小班 重新评议。

 

 

 

 

 

7

 

 

 

 

 

9 25-26 日

 

 

 

 

学生登陆省资助系统完善个人 信息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 定。

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 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 请、审批工作。学生登陆四川 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 线 https://www.scxszz.cn/p ros/identity/indexgx.acti on)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 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

8

9 27-29 日

学院审核省资助系统

四、材料提交

1.如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疑问,请认真阅读《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请按时提交下列材料:

附件 6 9 14 日 19:00 前交到权益部邮箱 2627562414@qq.com;

附件 5、附件 8 9 20 日 20:00 前交到权益部邮箱 2627562414@qq.com ;

附件 6 9 26 日下午 18:00 前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 统计表》在线文档。

3.附件 2、附件 5 纸质档材料于 9 21 日下午 18:00 前交到 2c302(佐证 材料小班自行保存)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8.2023-2024 学年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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