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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2-09-15 作者: 院党委办 来源: 点击:

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 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9 号)的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新、老生尚未返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小班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QQ 群、微信群、在线会议等线上方式,有序推进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具体要求

1

9月15-16日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督察组”


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

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

评议小组成员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③评议组成员名单须向全班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其他方式告知)报学院备案公示3个工作日

2

9月18日

学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宣讲及业务培训会

学院党委办全体老师、各小班班主任及小班班委、新生班助参加会议

3

9月20

评议小组收集本班学生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作证材料。

学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连同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佐证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证明)一起交班级认定评议组。

4

9月21—23日

小班开展评议工作

①评议组审查学生提交的《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评议组成员介绍调查情况,小班评议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督察员线上到场全程监督。

③评议组成员采用“模糊评分法”进行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评议分值

④评定结果于班内公示不少于 1 个工作日

5

9月24

27

学院审核、公示、复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评议组报送的评议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6

9月24

小班同学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可度测评

认可度低于80%的,责成小班重新评议

7

9月24-25


学生登陆省资助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并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

1.如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疑问,请认真阅读《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7)及最新版学生手册28-29页;

2.请按时提交下列材料

附件5于9月1619:00前交到权益部邮箱 1252711633@qq.com

附件3附件49月23日2000交到权益部邮箱 1252711633@qq.com

附件6于9月25日下午18:00前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在线文档。

3.附件1、24、5纸质档材料提交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3.2022-2023学年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7.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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