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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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2023年05月12日 19:22 作者:行政办 审稿:张凌青 来源: 点击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凌青

副组长:甘露

成员:曹云忠、申琼、李静()、李星苇、张丽丽、侯超平、张敏

秘书:王道模

二、拟接收人数:2022级在读学生人数20%以内。

三、转专业条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四、考核方式:转专业前必修课平均成绩及排名+笔试

五、评分标准:

1、分ABCD四个等级,考核为ABC等的可录取,D等的不录取。

2、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及排名*60%+笔试成绩*40%

A100—90B90-75C75-60D60

六、笔试及时间和地点:笔试为常识性测试题。时间:在51616:30,考试时长:30分钟,先提前5分钟到学院行办2C311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转专业人员结果出来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纪委监督:028-87298657,联系人:庄书记。

八、上报学校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报学校审核。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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