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开展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凌青
副组长:甘露
成员:曹云忠、申琼、李静(女)、李星苇、张丽丽、侯超平、张敏
秘书:王道模
二、拟接收人数:2022级在读学生人数20%以内。
三、转专业条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四、考核方式:转专业前必修课平均成绩及排名+笔试
五、评分标准:
1、分A、B、C、D四个等级,考核为A、B、C等的可录取,D等的不录取。
2、综合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及排名*60%+笔试成绩*40%
A:100—90;B:90-75;C:75-60;D<60
六、笔试及时间和地点:笔试为常识性测试题。时间:在5月16日16:30,考试时长:30分钟,先提前5分钟到学院行办2C311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转专业人员结果出来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纪委监督:028-87298657,联系人:庄书记。
八、上报学校审核: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报学校审核。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023年5月12日